发布时间:2024-11-19浏览量:395
一、采购人: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央空调机组维保
三、采购预算:3.2万元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为确保我院中央空调机组LSM-065/LSM-075/LSM-135共3台使用正常,需要专业公司进行维修保养。我院一直由机组供应商提供维保服务,现考虑到改扩建工程一期将于2025年底前投入使用,到时中央空调可能停止使用,本次维保期为1年。(如改扩建工程滞后投入使用,空调机组维保不再招标,直至改扩建工程投入使用均按新签订合同执行,但最长维保时间不超过2年)
谈判要求:
1、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资质证明材料、信用证明材料(信用中国查询截图盖章)。
2、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3、报价单、承诺书(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方案(响应时间)。
4、具体要求联系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办索取。
五、拟定供应商:南京宜然空调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六、公示期限:2024年11月20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止。
如对本项目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交至监察室及采购办(电话:监察室0515-88569303,采购办0515-88569224)。
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