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1浏览量:64


因我院临床科室诊疗工作需要,为保障医疗服务有序开展,现决定对胰岛素泵设备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胰岛素泵设备项目。

二、项目采购内容:胰岛素泵设备1台、年度配套耗材,耗材需与所投胰岛素泵设备兼容适配,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三、采购预算:胰岛素泵设备单台预算价3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年度耗材预算0.48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办公电话),确保采购期间可正常联络。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经营范围需包含胰岛素泵及相关耗材的经营许可。

4、投标人须具有供应本次采购胰岛素泵设备的合法资质和能力,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正式经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所投产品来源合法可追溯。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提供第三项所需材料后(通过邮箱发送),经审核通过后,采购人通过邮箱发送,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

四、报名截止时间

提交截止时间:202642417:00(北京时间),逾期发送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56922415950215199(工作日8:00-11:3014:00-17:30,非工作时间请勿拨打)

联系邮箱:yceycgb@163.com

                                  

                                   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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